9.1 绿色建筑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第一章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指导监督地方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三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组织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本地区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认定为政府职责,不需缴纳评审费用。
同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绿色建筑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预评价能够更早的掌握建筑工程可能实现的绿色性能,二是与取消的设计标识制度相衔接,满足绿色信贷等激励措施的需要。
目前广东省尚未有政策文件明确星级绿色建筑的预评价事项,绿色建筑预评价主要由项目根据需求自行开展。广东省内各地市尚未发布绿色建筑预评价收费标准,编制绿色建筑计价文件时,可参考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于2021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预评价的收费标准》(
粤建节协〔2021〕15号)与各绿色建筑评审机构的收费价格。
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对各评审机构收费价格进行的调查情况如表9.1-1。
表9.1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收费标准
星级 | 评价类别 | 评价费(元) | 地区 | 评审机构 | 参考(区间)价格 |
一星级 | 预评价 | 3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 9853〜30000 |
9853 | 惠州市 | 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 |
15300 | 除深圳、惠州外广东省其它地区 | 各地市主管部门委托机构 |
二星级 | 预评价 | 19800 | 除深圳外广东省其它地区 |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 19800〜30000 |
3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 |
三星级 | 预评价 | 40000 | 广东省 | 中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 40000 |
注:以上价格非行业标准收费,而仅为各评价机构收费价格的调查结果。
9.2 绿色建筑工程涉及到的检测项及费用
本节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涉及到的检测项进行分类汇总及市场调研,整理收费参考价格。
在进行绿色建筑建成评价中,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检测项进行检测。因此,有必要对绿色建筑工程检测项及费用进行单独列项,以便准确地统计并计算具体项目所需的绿色建筑检测费用。
9.2.1 绿色建筑工程涉及到的检测项
绿色建筑工程涉及到的检测项可参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绿色建筑检测标准》(DBJ/T15-234-2021)。
9.2.2 各检测项市场收费标准
广东省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对以附件中检测项的收费可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于2015年9月6日印发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
》,以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多家绿色建筑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项目收费情况表。